让“爬虫”不再肆行无忌多家大数据公司及助贷平台业务暂停
发布时间:2019-09-29 15:51 来源:东方网 编辑:樊华
深圳特区报2019年9月20日讯 大数据与金融行业的关系越来越密切,然而以“爬虫”手段违规抓取和使用个人信用信息的行为就应被“亮红灯”。近段时间来,多家以大数据技术手段收集、整合、使用个人信用信息的科技公司被警方要求协助调查,业务暂停。
违法“爬虫”侵犯个人隐私
“此类科技公司的主要业务一般是为银行、保险、助贷机构、消费金额公司、贷款机构等提供智能风控、风险分析、信用分析、多头借贷、风控建模等风控技术解决方案,其主要客户普遍为银行、消费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和现金贷等具有贷款业务的企业。”相关业内人士表示。
据悉,大数据行业与贷款行业现在已经具有较强的相关性,这类大数据科技公司在获得借款人授权后,以“爬虫”等可以自动抓取大量互联网信息并综合分析运用的技术手段,将借款人的通话信息、消费数据等互联网信息整合标准化,最终形成对借款人的综合评估,供消费金融机构和现金贷企业做出相应的后续决策。
此外,大部分助贷机构在为消费金融机构和现金贷企业提供借款人推荐服务的同时,也会与上述大数据公司合作为客户提供配套的用户信息采集等服务,其中一部分具有较强技术实力的助贷平台还有能力自行抓取相关用户的个人信息并形成风控依据。
“撞线式经营”难以持续
近年来,现金贷行业不停地变换业务形式以规避监管,尤其今年4月“两高两部”发布了打击“套路贷”相关指导性文件后,现金贷公司更是频繁更换放贷主体,因其“马甲”数量多且业务零散,使监管部门及公安机关难以一一甄别。现金贷公司往往通过大数据公司或助贷公司提供的数据进行风控,其本身只负责提供资金,而其获客、催收环节都依赖于这些植根于大数据土壤的企业。
因此,通过打击非法收集、滥用公民个人信息的大数据公司,也可以变相从源头上遏制、整顿现金贷行业。同时,警方对大数据公司的介入调查也会影响涉及消费金融和现金贷客户群的助贷行业,促使其更合规地从事助贷业务。
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李尚泽律师表示,今年5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网络运营者要对其以经营为目的而收集的重要数据或个人敏感信息的收集使用目的、规模、方式、范围、类型、期限等向网信部门备案”“不得超越授权范围收集公民个人信息”“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前,应评估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并征得个人信息主体同意”等规定,对此前大数据行业及助贷行业不断打擦边球甚至频繁越界的“撞线式经营”进行了明确规范。
据悉,由于当前监管部门及公安部门的严打态势,部分与现金贷行业联系较强的大数据公司及助贷平台均作出了业务暂停的决定。(深圳特区报记者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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